天津:50萬以下的18類產品將實行小額零星采購
2020年07月22日 08:4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為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滿足采購人日常零散采購需要,根據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有關規定,天津市財政局日前印發了《關于做好我市2020至2021年度小額零星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財采〔2020〕23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執行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據《通知》,采購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18類項目將執行小額零星采購,這18類項目具體為:服務器、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掃描儀、基礎軟件、信息安全軟件、復印機、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碎紙機、不間斷電源(UPS)、空調機、家具用具、復印紙。
關于采購程序,《通知》規定,小額零星采購包括網上商城和協議供貨兩種模式,均通過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實施采購。其中,網上商城采購模式具體流程為,對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部分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根據實際需求,直接通過網上商城自主擇優實施采購。
而協議供貨采購模式則包括單品牌競價采購和多品牌競價采購2種方法。具體競價規則為:單品牌競價采購。對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部分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點選所需商品并發布采購信息公告。公告期滿后,滿足商品需求的入圍供應商可在競價周期內,提交一個不可更改的價格;多品牌競價采購。對采購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提交項目需求并發布采購信息公告。公告期滿后,滿足項目需求的入圍供應商可在競價周期內參加競價。協議供貨將采用最低價成交法,即競價周期結束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競價周期結束后,提交有效報價的品牌(單品牌競價采購項目未供應商)不足3個(家)的,項目終止,需重新組織采購。另外,協議供貨采購信息公告期為2個工作日。競價周期是指供應商網上報價時限,為2個工作小時。競價完成后,采購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通知》還針對小額零星采購提出了多項要求, 如:采購人不得以拆分項目多次采購的方式規避公開招標。屬于小額零星采購范圍內的項目,同一采購計劃應一次執行,采購人也可依法選擇公開招標等其他政府采購方式實施采購。網上商城和單品牌競價采購項目,采購人以同種方法采購同類產品,每月不得超過2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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