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政務信息化項目政采工作指引
2024年10月14日 10:5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廣東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政府采購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日前發布。《工作指引》結合政務信息化項目自身特點,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審計中提出的問題以及實踐中的多發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進一步的改進措施和具體要求。
為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工作指引》強調,采購人要進一步完善關鍵業務環節的內控管理,建立健全防范合同違法轉分包和合同履約驗收制度,加強采購文件審查以及合同管理,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管,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在加強政府采購源頭管理方面,《工作指引》提出,要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嚴格預算審核,堅持厲行節約,壓減違法轉分包的利益空間,達到對后續采購活動的源頭控制。同時,要加強對采購需求的調查、編制和審查,要求采購人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遵循政府采購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通過設置采購包分開采購、對參與供應商提出相關開放性、兼容性標準和規范要求等方式,避免政務信息系統被個別企業壟斷,或后續改擴建及運營、維護等服務被一家或幾家企業綁定,形成技術或市場壁壘。此外,要規范采購文件編制,要求采購人嚴格根據采購需求,明確對項目技術條件以及履約服務人員的專業資質、勞動關系、違約責任等商務條件的細化規定,增加項目現場監管要求。加強合同管理,要在合同中明確轉分包要求,以及違法轉分包的違約責任。
在加強過程監管和履約驗收方面,《工作指引》要求,采購人通過合同約定、人員派駐、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對參與政務信息化建設的企業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落實現場管理責任,監督供應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和義務。采購人要按照合同規定撥付合同款,對于中標供應商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及時處理,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抓實履約驗收,成立驗收小組,必要時可邀請使用方、專家、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各項要素進行逐一核對,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實質性驗收。采購人發現中標(成交)供應商存在違反公平競爭行為、串標投標、違法轉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記者袁瑞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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