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征意見
2023年12月05日 09:20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日前,海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海南省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以下簡稱《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之間反饋。
《征求意見》對履約驗收程序進行了規定。供應商經內部自驗合格后及時向采購人提出履約驗收申請,采購人啟動履約驗收工作。采購人應當成立履約驗收小組,按照履約驗收方案開展驗收工作,并出具驗收意見報告。采購人依據驗收結果進行資金支付和退還履約保證金。為提高履約驗收的專業性和公平性,《征求意見》明確可以引入專業人員和專業機構參與驗收,還并對大型或者復雜項目、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的履約驗收工作作了特殊要求。
履約驗收小組應當由3人以上單數組成,并確定一名負責人。履約驗收小組成員應當是熟悉采購需求和技術要求的人員。對于采購人和使用人分離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實際使用人參與驗收。技術復雜、專業性較強的采購項目,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履約驗收小組成員參與驗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由采購人從本單位自行選擇,也可以邀請相關領域專家。
《征求意見》明確,前期參與本采購項目相關采購活動的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采購人代表以及政府采購回避制度規定的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履約驗收小組成員參與履約驗收。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監管人員不得作為履約驗收小組成員參與履約驗收。
《征求意見》還提出,財政部門要對拒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責任主體予以扣分,并報送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還進一步明確,采購人可根據供應商履約行為情況采取適當獎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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