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要求代理機構對經營區域進行信息維護
2020年08月17日 09:30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完善采購代理機構執業服務能力建設,便于各級采購單位更好實現自主選擇代理機構,落實好采購單位政府采購主體責任人責任,結合福建省采購代理機構運行實際狀況,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日前印發了《關于完善代理機構經營區域信息維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登錄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信息公開系統“代理機構信息變更”模塊對“經營區劃”進行信息維護。“經營區劃”信息維護遵循服務意愿和服務能力相匹配原則,以確保及時、高效服務采購人為目標,選擇適宜的經營區劃。
根據《通知》,本次信息維護工作相關工作按照代理機構工商登記經營場所所在地區分批次進行,其中:福州地區維護時間為2020年8月8日至9月7日;廈門、泉州、漳州地區維護時間為2020年9月8日至9月22日;3、莆田、三明、南平、龍巖、平潭維護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通知》強調,未在上述期限內對信息進行維護的,將影響系統功能使用。請各代理機構務必重視,合理安排信息維護事宜。同時,為提高審核效率,減輕審核壓力,盡可能避免集中某一時段扎堆提交維護申請。
在信息維護過程中,有信息技術方面問題,可以反饋至指定郵箱:770809707@qq.com,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信息公開系統技術維護人員將定期統一予以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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