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建設適應深改要求的信息平臺
2020年06月30日 09:1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一是放管結合,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落實。通過線上剛性流程限制“隱形門”“旋轉門”,充分保障采購人自主權。在進口產品在線審核的基礎上,進一步實現采購方式網上辦理。確需采購進口產品較為集中的品目,統一組織專家嚴格論證,審慎確定“進口產品清單”,清單內產品免核準、免論證。對于年初預算明確、項目類型相近、組織實施方式類似的非招標采購方式審批,探索按照年度、季度一攬子集中辦理,提高審批效率。夯實采購人內控管理。將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的理念、制度、措施嵌入信息系統,健全采購人對采購結果負責機制。要求采購人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和責任主體,細化采購流程、環節,加強單位內部管理;實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在系統內對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采購文件編制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等崗位分開設置,建立崗位間制衡機制;加強政府采購記錄控制,客觀記錄關鍵環節、崗位的辦理意見和需求制定、驗收情況,全程可跟蹤、可追溯。
二是便捷透明,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提升參與采購活動的便利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的疫情期間企業免繳緩繳社保、稅收政策,簡化或減少供應商資格證明材料;完善遠程電子投標、開標及評審功能,實現供應商“零接觸”式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加強電子檔案應用,減少紙質材料;推廣電子投標、履約保函,降低企業參與成本。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按照財政部信息公告模板及公開政府采購意向的要求,固化信息公開要素,建立意向公開專區及操作規程,提高信息發布的簡易程度,將信息與意向公開與交易環節有機融合,實現“無公開不采購”,確保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及時性。優化“中國政府采購網福建分網”頁面及功能,打造更符合市場主體使用習慣的信息集聚、獲取平臺,用信息服務市場,促進競爭。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完善電子動態監管。將法律法規禁止性、限制性規定轉化為電子監管節點,對交易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實行“紅燈”禁行和“黃燈”警示,由事后監管向事中事前延伸。客觀、完整記錄交易全過程信息,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加強對交易和預警等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綜合利用,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開展信用在線評價及應用。探索建立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信用評價指標,由相關當事人按標準對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專業能力、履職情況進行多緯度評分,逐步形成信用檔案。探索應用區塊鏈技術推進政府采購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加強信用、處罰信息的共享及運用。推動采購人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采購活動中的重要參考要素,促進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提升專業化能力。
四是健全交易機制,提升政府采購效益。提升標準規范、全程在線的電子交易平臺。按照財政部數據標準和交易規則,建立適應不同采購方式、不同交易規則的電子交易流程。強化對聯合、批量、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技術支撐能力。在實現采購項目100%在線運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合同簽訂、履約驗收、信用評價、提交發票、資金支付等線上流程,不斷豐富全程在線的內涵,推動政府采購便利高效運行。建設高效便捷、價格管理機制健全的網上超市。按照財政部統一的數據接口和交易規則,健全完善網上超市交易機制。逐步擴大網上超市品目,加強與集中采購目錄品目的銜接。探索更加便利的交易流程和支付結算手段。推動網上超市日常管理機構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產品管理、價格監測,在保證效率前提下有效控制采購價格。
(閩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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