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將開展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信用能力綜合評價工作
2024年10月22日 09:4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發布《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年度信用能力綜合評價方案(2024年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以評促改、以評促優,推進政府采購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規范發展?!斗桨浮纷?025年1月1日起執行。
“我們將從日常履職能力評價、監督檢查評價、業績能力評價、專業知識評價和激勵評價五個方面,對在內蒙古政府采購云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登記入庫的代理機構進行信用能力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將通過內蒙古政府采購網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提供參考。如果采購人選擇較差的代理機構,該項目將被納入年度重點監督檢查?!眱让晒抛灾螀^財政廳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代理機構信用能力綜合評價最高得分為110分,分為優秀(A級)、良好(B級)、一般(C級)、較差(D級)四個等級。其中,按分數由高到低排名前20%的為A級;排名在21%—50%之間的為B級;排名在51%—80%之間的為C級;排名在81%—100%之間的為D級。排名在81%—100%之間,但分數達到60分以上的視同為C級。采購人應參照代理機構信用能力綜合評價得分,科學合理擇優選擇代理機構。其中,對于A級代理機構,采購人可直接選擇;對于B級和C級代理機構,采購人應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和評價結果,擇優選擇;如選擇C級代理機構,采購人原則上應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選擇。此外,云平臺還為采購人提供在線隨機抽取代理機構功能,采購人可在A級、B級和C級的代理機構中隨機抽取。
《方案》規定,日常履職能力評價滿分為25分,由評審專家、參與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和采購人在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云平臺對代理機構的采購文件編寫質量、評審活動組織等情況逐項打分,再按平均數計算得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未代理政府采購項目的代理機構得分為0分。監督檢查評價滿分為30分,由內蒙古自治區各級財政部門在履職過程中,根據監督檢查、投訴、處理處罰及日常發出提示函等情況進行打分。該項評價包括代理機構是否積極配合監督檢查和是否被投訴成立兩部分。業績能力評價滿分為20分,由云平臺根據采購計劃以及代理機構上傳的采購協議(代理政府采購項目的完成數量),進行客觀評價。專業知識評價滿分為25分,是對代理機構是否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的評價。
《方案》明確,激勵評價分為正向激勵和反向激勵,代理機構同時符合日常履職評價和監督檢查評價達到滿分的,業績評價和專業知識評價達到20分及以上;連續3年未發生投訴;從未被監管部門處理處罰和監管提示等三種情形的,予以正向激勵10分。反向激勵上限為20分,由財政部門在代理機構日常履職能力評價、監督檢查評價、業績能力評價、專業知識評價得分的基礎上予以扣減,對應處以行政處罰警告以上情形的代理機構予以反向激勵扣分。(記者張舒慧 通訊員蘇威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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