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0649號建議”的答復
2023年08月28日 09:55 來源:財政部 【打印】
熊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市場招投標行為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禁止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或通過與本地企業合資合作成立公司才能參與投標
為切實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近年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努力消除在政府采購、國企采購、招標投標中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主要舉措包括:
一是積極推進政府采購法修訂工作,明確將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作為立法宗旨,努力推動各領域采購規制在法律層面的統一,避免同樣的項目因為適用不同的制度產生不同的結果,增強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二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財政部多次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清理以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規模條件,以及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等不合理條件歧視供應商的規定和做法,推動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遏制采購活動中的地方保護和隱性門檻問題發生。
三是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購質疑投訴和行政裁決機制,暢通供應商權利救濟渠道,依法查處政府采購活動中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等問題,主動公開處理處罰結果,曝光典型案例,督促整改落實,為加快統一大市場建設,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保障。
四是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司法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明確規定不得在招標投標、政府采購中限定投標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設定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或者限制經營者參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活動。
五是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要求招標文件中資質、業績等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和評標標準應當以符合項目具體特點和滿足實際需要為限度審慎設置,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得提出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占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業績、取得非強制資質認證、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產供應者的條件設定投標人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
六是加強中央企業監督管理。國務院國資委開發建設中央企業采購交易在線監管系統,對中央企業在招標采購中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市場主體參與競爭的行為進行監管和提示,要求有關企業核查整改。在每年組織開展的中央企業采購管理對標評估工作中,明確設置“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引導中央企業在招標采購工作中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根據法律法規和各部委發文要求及時調整資質要求,不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
二、關于全面推行最優價中標法
誠如代表所言,實踐中還存在以“抽簽”形式確定中標單位等違法操作,以及濫用最低價中標等問題。對此,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積極推動優化評審機制。
(一)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制度。
政府采購堅持結果導向和物有所值。現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了最低評標(審)價法和綜合評分法兩種評審方法,由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和項目特點合理選擇。最低評標(審)價法主要適用于技術、服務標準明確、統一的通用類項目,對這類“夠用就好”的項目,采購人在明確需求標準的基礎上,可以只圍繞價格開展競爭,這樣既能保障基本功能和質量,也能有效控制高價問題。對于技術復雜、性質特殊的大型裝備、專業化服務等項目,采購人可以采用綜合評分法,圍繞產品性價比進行評審,推動優質優價采購。
您反映的“最低價中標導致產品質量和安全難以保障”問題,根本原因在于采購需求不完整、不清晰,供應商缺乏競爭報價的基礎。對此,財政部將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要求采購單位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和最高限價,科學選擇采購方式和評審方法,避免在需求不清的情況下最低價成交而導致無序競爭。同時,完善政府采購交易制度,規范最低評標(審)價法的適用范圍,并授權評標委員會拒絕不合理低價,遏制惡性低價競爭。
(二)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評標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評標規則,一是將“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范圍限定為具有通用的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二是引導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需要正確合理使用“綜合評估法”,鼓勵招標人采購技術創新、質量過硬的產品。三是引入國際通行的處理異常低價投標的方法,規制惡意低價投標行為。
同時,嚴格招標投標法規制度執行,明確不得采用抽簽、搖號、抓鬮等違規方式直接選擇投標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要求加大違法投標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打擊操縱投標或出借資質等行為導致中標率異常高的“標王”及其背后的違法犯罪團伙;要求評標專家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系統地評審和比較。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影響履約的,應當先請投標人作必要的澄清、說明。
下一步,財政部將充分吸收借鑒代表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積極推動構建統一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管,破除政府采購、國企采購、招標投標領域的規則障礙和隱性壁壘,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歡迎再提寶貴意見。
聯系單位及電話:財政部國庫司 010-68552389
財 政 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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