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打通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最后一米”
2023年09月05日 09:45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塔城地區政府采購領域“放管服”及優化營商環境等改革措施的持續深入,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強化采購人的主體責任、依法保障了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
一是提高透明度,確保中小企業及時獲取采購信息。全面推行意向公開工作,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包含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采購意向應當盡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應商提前做好參與采購活動的準備。采購意向公開作為采購計劃審核的前置條件,未進行采購意向公開的采購計劃將不予審核,切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升采購績效,防范抑制腐敗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簡化程序,減少不必要的資格要求。2023年3月1日起,對于政府采購信用信息等可以通過互聯網或者相關信息系統查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對外,對于供應商能夠在線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應商同時提供紙質材料。截至目前,凡是入駐“政采云“平臺正式的供應商,可登錄“政采云“平臺直接獲取電子版招標文件,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標前審核”的限制。
三是推動電子化采購,便利中小企業參與競標。2023年2月1日起,塔城地區本級先行先試開展全流程電子化開評標工作。供應商無需現場應標,線上遞交投標文件即可,節省了供應商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制作并裝訂投標文件等費用。同時,供應商獲取電子版招標文件免費。2023年3月1日起,塔城地區政府采購項目施行全流程電子化開評標工作全覆蓋。截至目前,全地區已開展235個全流程電子標項目。
四是提高預付款比例,扶持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塔城地區各預算單位要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同總金額的30%,不得高于合同總金額的80%。后續款項按照合同履行進度執行,原則上付全款時合同應當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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