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深化政采制度改革跑出“加速度”
2021年11月09日 09:40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未意向公開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得開展后續采購活動,不再采取現金方式收取保證金,制定統一格式的《政府采購投訴調解協議書》,這是陜西省延安市財政局今年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走深走實的一系列新舉措。
據了解,今年以來,延安市財政局從推行意向公開、強化日常監管、優化采購流程、發揮政策功能、推進電子賣場應用等五方面入手,全面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值得關注的是,該局將意向公開設置為政府采購的前置程序。對未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的采購項目,財政部門在備案時將退回采購人,要求其按照規定予以公開,否則不得開展后續采購活動。截至9月底,全市共公開政府采購意向1951項。
在意向公開的時間上,延安市財政局比財政部、陜西省財政廳要求的時間還早1年。2020年3月,財政部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非試點地區省級以下各級預算單位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應當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同年12月,該局制定印發《延安市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方案》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預算單位全面常態化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
延安市財政局還著力強化日常監管,規范政府采購市場。該局建立政府采購投訴調解機制,制定統一格式的《政府采購投訴調解協議書》,規范調解工作程序;制作《政府采購項目備案通知》,載明采購項目類型、預算及其來源、采購形式等,并發送采購人、采購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促進采購和交易行為進一步規范;組織開展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監督評價代理機構49家,涉及項目269個,檢查項目總金額超45265.8萬元,并就檢查發現的未在規定時間內退還保證金、評分標準要素設置不合理、資格條款設定違反規定等問題明確提出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進一步規范管理。
此外,該局還著力優化采購流程,規范保證金收取和退還,對收取保證金的,不再采取現金方式,并對采購中心2020年收取的涉企保證金進行公示,多渠道對接供應商及時退還到期未退保證金等;著力推進電子賣場上線,全面上線應用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有效解決過去單位零星采購不透明、采購價格高于市場價的問題;著力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推行政府綠色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等,全面加強采購管理,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
據統計,截至9月底,全市共完成采購1179項,采購計劃金額163644.59萬元,實際采購金額156700.89萬元,節約率達4.24%。(牛向潔 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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