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財政局“三措并舉”優化政采營商環境
2020年10月15日 09:43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為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減輕企業資金壓力,近日,黃石市財政局根據中央、省政策規定,結合黃石實際,起草制訂了《關于政府采購項目中標、成交供應商款項提交和支付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減免履約保證金、建立預付款制度、督促合同款支付等舉措,全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一、減免履約保證金。對實施非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鼓勵免收履約保證金。對實施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貨物類和服務類履約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10%,其中,服務類的物業(含保安、保潔)、食堂外包、法律服務、會計服務等免收履約保證金。
二、建立預付款制度。要求采購人于合同簽訂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貨物類項目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服務類項目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該政策極大緩解了中小企業資金緊缺難題。
三、督促合同款支付。對滿足采購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要求采購人在收到供應商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資金;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的,要求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同時,根據合同約定的結算方式、支付款項條件、檢驗或驗收期限的實際情況,相適應調整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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