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新洲區:提升政采服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
2020年10月13日 08:31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本報訊根據武漢市《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精神,該市新洲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對照《新洲區2020年優化營商環境責任清單》工作要求,樹立“店小二”服務理念,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效率,不斷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優化政府采購工作流程,便利政府采購活動開展。實行政府采購計劃和采購合同網絡備案管理,取消對政府采購計劃、采購文件、信息公告、專家抽取等非法定事項現場審核,推行網上審批,實行限時辦結。截至9月上旬,該區的政府采購計劃和合同網絡備案共572條,網上抽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1984人次。
二是強化政府采購流程監管,營造公平公開采購環境。建立“新洲區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監督管理系統”,并與“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進行無縫對接,形成涵蓋政府采購預算、采購過程、資金支付全過程的采購信息公開鏈條,切實加強風險防控。截至9月上旬,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及時向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182筆,共7323.66萬元。同時,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實現從采購預算到采購過程及采購結果的全過程信息公開。
三是降低采購代理準入門檻,實行社會代理機構備案管理。為進一步加快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的簡政放權,簡化審批手續,加強對事中和事后的監管,為此,取消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質審批和許可,放寬了代理機構的市場準入,對采購代理機構實施備案管理。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備案制度,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事前一次性告知所需資料清單,規范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備案工作。目前,全區已備案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共42家。
四是認真履行監督職能,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為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依法加強和完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新洲區財政局認真履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職責,通過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規范采購代理機構和預算單位的采購行為。日常監督主要為事中和事后監督,在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質疑投訴處理中,對采購行為進行監督。重點檢查與省、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同步開展,每年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全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檢查,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
五是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認真貫徹執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采購份額預算、價格評審優惠等政府采購政策,上半年,中小微企業獲得政府采購合同份額占區級政府采購總規模保持在80%以上。
六是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功能,節省企業投入成本。“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建設由區行政審批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實施。該區財政局(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積極與區行政審批局(政府采購中心)做好工作對接,支持配合區行政審批局草擬“建立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討論稿,籌備建立“新洲區政府采購電子商城”。
七是落實政府采購合同信用融資制度,降低投標供應商交易成本。立足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借鑒市級政府采購部門成功經驗做法,創新工作思路,加強與金融機構溝通協商,積極研究政府采購合同信用融資舉措。
(新洲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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