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發通知強調加強政府采購數據共享共用
2024年12月13日 09:11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日前,湖南省財政廳印發《進一步優化采購代理機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查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財辦庫〔2024〕30號)》要求,湖南省財政廳對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以下簡稱省網)進行升級改造,實現與中國政府采購網(以下簡稱國網)數據對接,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加強政府采購數據共享共用,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
一次注冊、全省通用。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國網進行信息登記和維護。省網通過接口獲取在國網登記的采購代理機構登記信息,無需重復登記和維護,僅辦理代理業務的開通和信息發布等工作,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
逐步取消紙質材料。注冊地在省內的采購代理機構取消紙質資料;注冊地在省外的采購代理機構應在國網“異地評標場所”欄目完整填寫湖南省評標場所信息,在省網完善在湘專業人員相關信息,書面提供專業人員社保、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等證明材料和在湘辦公場地租賃合同復印件。
及時核對更新數據。采購代理機構在2024年12月31日前認真核對國網登記信息,對省網數據進行確認更新(具體見系統操作手冊)。2025年1月1日起,采購代理機構需在省網確認更新后方可正常開展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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