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政采支持中小企業持續加力
2024年03月15日 09:16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黑龍江省財政廳日前發布《關于持續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調整對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完善政府采購資金支付制度、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等方面出臺一系列舉措,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
《通知》明確,要延續執行提高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政策至2025年底。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小微企業預留份額的60%。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將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小微企業預留份額的60%。
針對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政策,《通知》規定,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具體比例由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特點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為完善政府采購資金支付制度,《通知》提出,采購人要進一步落實有關要求,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資金支付的方式、時間和條件,明確逾期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采購人和供應商對資金支付產生爭議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解決,保證資金支付效率。采購人根據企業需求,向供應商支付預付款時,供應商須提供與預付款同等額度的擔保函,在保障財政性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資金支付效率。對于有預付款安排的合同,采購人可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預付一定比例采購資金,鼓勵采購人將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供應商主動要求降低預付款比例的情況除外,預付款比例上限不超過50%。采購人要根據項目特點按執行進度支付資金,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 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鼓勵采購人完善內部流程,自收到發票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發起事宜。
《通知》還強調,各級預算單位、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要嚴格執行《黑龍江省政府采購文件編制及評審活動禁止行為清單》,可在向社會公開采購文件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對采購文件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核,依法保障中小微企業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要依法依規公開各類政府采購信息,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透明度,方便中小微企業獲得政府采購信息。
(黑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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