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信息
2022年08月30日 09:37 來源:福建省政府采購網 【打印】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適應評審工作需要,福建省現就完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信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銀行賬戶信息
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政府采購系統)即將上線遠程異地評審功能,屆時采購人將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參加遠程異地評審的專家支付勞務報酬。為了保障評審專家的合法權益,請已入庫專家于2022年8月31日前登錄政府采購系統,通過“常用信息維護”菜單填寫專家本人名下有效的銀行卡號及開戶銀行、開戶姓名等信息。上述信息為備案信息,無人工審核,請各位專家務必確保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逾期未填寫的或填寫錯誤的,將影響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抽取以及勞務報酬支付。
二、調整服務類評審品目為不超過2個
已入庫的評審專家所選服務類評審品目數量超過2個的,請于2022年9月15日前登錄政府采購系統,通過“信息變更”菜單調整評審品目,主評審品目加其他評審品目中的服務類品目總數最多為2個,超過部分請予以刪減或申請調整成貨物類、工程類品目。逾期未及時調整評審品目的,將影響抽取使用。
三、完善回避信息
近期財政部門發現仍有部分專家未按照《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完善回避信息的通知》要求完整填報本人需要回避的單位信息,如專家僅將某單位內設部門、某高校內設學院等填報為回避單位,而未同時將所在單位、高校等填報為回避單位,導致部分項目抽取專家簽到時才發現需要回避,嚴重影響采購效率。請各位評審專家于2022年9月15日前,按照《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完善回避信息的通知》(可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通知公告欄目搜索),再次認真核對完善回避信息。逾期未完善的,除按該通知處理外,還將影響抽取使用。
四、核對信息真實性
近期財政部門收到較多關于評審專家工作單位、履歷等情況與事實不符的舉報,請庫內各評審專家認真自查相關申請信息,并對申請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福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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