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強調對政采等合同“新官也要理舊賬”
2021年10月29日 08:51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其中強調,要嚴格兌現向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政府采購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領導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諾。
在強化政務誠信建設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并向社會公開。嚴格兌現向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諾等。
對于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提出,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資質標準等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規規章,注重聽取工商聯、相關市場主體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此外,根據《實施方案》,海南要加快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征收征用條例、公平競爭條例等營商環境領域的法規規章,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準入特別清單(特別措施)、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等落地實施。加強反壟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反壟斷執法水平。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強化競爭政策”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反壟斷委員會和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對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保障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和適用海南自由貿易港各項支持發展的政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納入法治督察范圍。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核心、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量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并納入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情況納入政府年度工作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牛向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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