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新一期集采目錄
2019年12月13日 08:4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海南省省級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新目錄”)日前公布。新目錄對品目作出了調整,大幅提高了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并提出了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八點要求。
據了解,新目錄包括31個品目,其中貨物類品目23個,服務類品目8個。新增了液晶顯示器、信息安全軟件、觸控一體機、復印紙、基礎數據服務、基礎電信服務、物業管理服務等7個品目。刪除了速印機、傳真機、移動存儲設備、存儲用光纖交換機、通用攝像機、電視機、電冰箱、交換機、路由器、防火墻、醫療設備和器械、電梯、公務機票、培訓等14個品目。
新目錄大幅提高了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其中,將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從5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20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與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保持一致。海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提高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擴大采購人自行購買和非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范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采購效率,統一的金額標準也便于執行。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工作,海南省財政廳提出了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提升集中采購績效、規范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盡早啟動采購程序、根據履約評價結果續簽合同、依法全面公開采購信息、加大采購政策落實、保障公平競爭采購等八點工作要求。其中明確,采購人承擔主體職責,并對采購結果負責。采購人應當強化采購能力建設,制定完善內部控制采購規程,重點加強對采購需求、政策落實、信息公開、履約驗收、結果評價等管理,促進優質優價和規范采購。預算部門應當加強對本系統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監督和指導,圍繞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需求、組織采購活動、履約驗收、答復詢問質疑、配合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等重點環節加強內部控制管理。集中采購機構應增強專業化能力,提高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效果。加強網上商城價格監測,確保價格可比、可控。對采購需要一致性高、應用普遍的產品和服務探索省域統一采購定價,共享采購結果。采購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延續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項目,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簽訂不超過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人可根據政府采購履約評價結果分年度續簽。采購人應按照《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關于全面清理我省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不得對供應商公平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進行非法排斥或限制。
此外,海南省財政廳還提出,適用《合伙企業法》調整的律師事務所及其分所、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的,可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新目錄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執行期為三年,與中期財政規劃時間保持一致,保證政策的延續性與相對穩定性,避免目錄頻繁調整。 (馬金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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