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成員欲通過自貿協定促使非成員開放政采市場
2021年12月17日 09:5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由近年來涵蓋政府采購內容的自貿協定締約情況得到的啟示
■ 吳文正
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nment,FTA)是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的一種主要形式。傳統的雙邊FTA多為兩個經濟體之間簽訂,近年來新涌現出的FTA中出現了兩個以上的大型經濟體參與談判,涵蓋更多傳統貿易協定未涉及的事項。目前,對全球貿易具有明顯影響作用的FTA,包括《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tnership,RCEP)。作為覆蓋區域更廣、影響力更深遠、涵蓋事項更豐富的FTA,這些超越傳統FTA的新型國際經濟合作規則被視為構建國際貿易新秩序的重要場域,也在FTA框架下政府采購國際規則的變革中發揮著實質性的影響。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區域貿易協定數據庫顯示,世界范圍內有效的RTA累計數目呈增長趨勢。截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RTA共有303個,其中單為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 CU)的有12個,單為FTA的有111個,單為局部協定(Partial Scope Agreement, PSA)的有25個,單為經濟一體化協定(Economic Integration Agreement, EIA)的有2個;同為CU和EIA的有5個,同為FTA和EIA的共有147個,同為PSA和EIA的僅有1個。FTA合計258個,占RTA比例約為85%。
FTA在全球范圍內的興起得益于WTO的成立和多邊貿易體制的建立。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適用時期,FTA的發展較為緩慢;自1995年WTO成立和正式運作之后,FTA簽署和生效的速度明顯加快。在1995年到2018年期間,每年簽署的FTA數量超過10個。幾乎所有WTO成員都參加了1個以上的區域貿易協定。
隨著FTA在全球的發展,FTA的覆蓋范圍由最初的貨物貿易為主,發展到目前貨物和服務并重,還逐漸納入了投資、知識產權、勞工和環境標準、政府采購、電子商務、技術標準、爭端解決和監管等眾多非傳統貿易的議題。
將政府采購相關內容納入FTA的首次嘗試,來自1983年生效的《關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更緊密經濟關系的貿易協定》(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ANZCERTA) 。該協定包含了政府采購原則性內容,要求政府部門、受政府控制的部門或受政府采購政策管制的部門開展采購活動時,兩國均應給予對方投標人相應的關稅優惠。如今,該協定受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政府采購協議》(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ANZGPA)的約束。該協議為澳大利亞與新西蘭于2013年簽署的一份獨立的政府采購協議。
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是第一個涵蓋了政府采購各方面實質性規定的FTA。該協定包括3個締約方,即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協定內容在政府采購的覆蓋范圍、國民待遇、招標程序、投標質疑、例外條款、技術合作等多方面達成了一致,且具體規范細節較為嚴格。
1994年至今,涵蓋政府采購實質性條款的FTA占所有FTA比值增長趨勢由迅速轉變為平緩增長,并于近年穩定在30%。由此可見,1994年《政府采購協定》(GPA)生效后,越來越多的FTA中納入了政府采購內容,對貿易自由化和政府采購市場開放起到了明顯推動作用,使得政府采購成為FTA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涵蓋政府采購的FTA的締約方,既有GPA 締約方,也有包含正處于加入GPA談判進程的GPA觀察方,還有非GPA成員。從FTA締約方所參與的含政府采購FTA的數量上看(見表1),參與數量在5個以上的14個經濟體中, 除了歐盟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兩個聯盟外,所有經濟體參與含政府采購FTA占其參與的所有FTA的一半及以上(其中日本的比重為50%)。在這些經濟體中,GPA締約方共有9個,GPA觀察方共有3個,非GPA成員僅有秘魯和墨西哥2個。GPA締約方為通過FTA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主導力量。
2015年至2020年期間生效的FTA中共有18個涵蓋政府采購內容(見表2)。在這18個FTA生效時,各締約方均為GPA締約方的有7個,非GPA締約方(GPA觀察方或非GPA成員)參與FTA的有11個,其中秘魯-洪都拉斯FTA的締約雙方均不是GPA成員。
目前,通過FTA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經濟體仍以GPA締約方為主。但從近年生效的,涵蓋政府采購的FTA情況看,越來越多的GPA觀察員和非GPA成員也逐漸加入到了通過FTA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進程中來。可以說,GPA締約方將FTA作為推進本國政府采購市場自由化的重要方式,通過影響一些在短期內不愿意加入GPA的GPA觀察方和非成員,促使其經由FTA逐步開放政府采購市場。
(本文摘編自作者碩士論文《自由貿易協定框架下的政府采購市場開放——國際趨勢與中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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